三亞:關于房企違規銷售、中介違規經紀及購房人違規購房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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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大寶
發布 :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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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銷售、中介機構違規經紀及購房人違規購房的通報》。通報全文如下——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銷售、中介機構違規經紀及購房人違規購房的通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購房人:根據《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1部門關于印發〈三亞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三住建〔2022〕532號)要求,近期我局會同市公安局、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等部門重點對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開展了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一、檢查核實情況(一)安春志、莊明良、馬會敏等3人不具備海南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要求的購房資格,仍認購我市房產,屬違規購房。(二)經與市公安局、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核實,陳凱鋒、梁依谷等2人在房產交易時,提供虛假個人社保繳納記錄騙取購房資格。(三)三亞椰林書苑海墾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三亞德佑房地產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以及所屬從業人員張馨予(曾用名:張俞),采用更名認購的手段,以公司員工福利房的名義向無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出售“君和君泰”項目商品住房。二、處理意見(一)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瓊辦發〔2018〕29號)第六條、海南省住建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18〕81號)第六條規定,決定將安春志、莊明良、馬會敏、陳凱鋒、梁依谷等5人列入三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5年內不得在我市購房,并取消其購房資格,撤銷違規購房所涉購房合同的網簽備案。(二)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瓊辦發〔2018〕29號)第六條、海南省住建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18〕81號)第六條規定,暫停三亞椰林書苑海墾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君和君泰”項目)在售項目2個月網簽,自本通報發出之日開始起算。本通報發出前,已銷售的房源,開發企業可依規繼續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同時:決定給予三亞德佑房地產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全市通報批評。決定將從業人員張馨予列入三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5年內禁止在我市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在此鄭重提醒: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購房人應以此為戒,嚴格落實、遵守相關房地產市場政策,共同維護我市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特此通報。附件:違規購房人名單(5人)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4年2月8日(此件主動公開)附件:違規購房人名單(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