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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記作文:游張家界有感
早就聽說張家界的自然景色美得實在,有著泰山之雄,華山之險,桂林之秀麗,可以說是集百美于一身。今年國慶我有幸同媽媽一起到這中外聞名的旅游勝地游覽。走進張家界,果然名不虛傳,大有相見恨晚之感。舉目仰望,只見松林蓋頂著云霧,朝暉繚繞著山峰,啊,美呀!
張家界以峰稱奇,素有“奇峰三千”之稱。整個風景區,連綿著數以千計的石峰,彰顯出這一帶地形的豐富多彩。從海拔1334米的最高峰“兔兒望月”,到海拔300米的“水繞四門”,三千多座石峰,拔地而起,十分壯觀。那些高高低低、大小不一的奇峰,有的孤峰突起,有的群峰對峙,有的上大下小,令人匪夷所思。十里畫廊更是美不勝收,三步一小峰,五步一大峰,確讓人拍案叫絕。張家界之峰奇就在于模擬宇宙萬物,有的像喝得醉醺醺的羅漢,有的像手捧鮮花的仙女,有的像威武的勇士,有的像擎天的巨柱,有的像采藥老人,有的像……登高憑眺,群峰盡收眼底。漫步于峰林其中,宛如置身峰的海洋。景隨步異,無所不有,你會由衷地為大自然之神奇造化而感慨萬千。 張家界的山令人拍案叫絕,水則令人心曠神怡。山與水的相互交映,描繪出一幅幽雅的圖畫。而在眾多的溪水中,金鞭溪更富魅力。四十多里的金鞭溪是一條天然的溪流,是因金鞭巖得名。聽導游說,這溪水的源頭在山上,冬暖夏涼,到了冬天也不會結冰,依舊向東流去。我走上前去,看見在晶瑩、清澈的溪水中一簇簇“鮮花”盛開著。那“鮮花”像愉快的小天使,在悠閑地游著。溪底那各色的卵石在陽光的照耀下如寶石般閃閃發亮。看到這,我按捺不住內心的歡喜,躍入溪中,與水來了個親密接觸。微風伴著花草的清香,不時撫摸著我的臉,水中的魚兒調皮地親吻著我的腳丫,真有置身世外桃源的感覺。 游覽結束了,我坐在去鳳凰的汽車上,看著那鬼斧神工的座座山峰,心中不由地升起一股眷戀之情。
(責任編輯:齊老師)愛,也會讓人迷失——讀《四弟的綠莊園》有感 (字數:800)
愛,可以讓人感到溫暖,也可以讓人迷失方向。《四弟的綠莊園》主要寫了四弟為了追求自己的喜愛和向往農村生活而反抗父母的故事。
四弟生活在上海繁華的大城市里。他唯唯諾諾,溫順。生活上他聽從家人的擺布、指使。媽媽總會把他的一點兒喜好都當成他的閃光點。自信的認為這個喜好會對他的人生發展前途有很大的幫助。然而,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多。四弟對事物有喜新厭舊的習慣。他總是玩了這個,丟了那個。媽媽過分的望子成龍心態和家庭的約束力使他變得一蹶不振,再沒有了往日的精氣神了。然而,這源自于家庭對他的溺愛。其實每個孩子的發展都有一定的自身規律。身體如此,智力、心理也如此。她的喜愛,理想,父母不能給予一定的束博。而在農村,他跟隨爺爺的生活方式,無憂無慮,自由自在,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還有了一番作為,開辟了自己的綠莊園,成了種瓜高手。這一些,都體現了他對大自然的熱愛和向往。在這樣一個塊飽含泥土氣息的土地和情有獨鐘的生活環境下,使他的精神面貌有了一個很大的改變,變的比城市里更加矯健,開朗。而爺爺的一生,更是四弟心靈上最大的觸及點。他從爺爺衰老的臉上和豁達的言舉看到年輕時的風采。對他那種生活的熱愛和樂觀的心態成了四弟的偶像。在幼小的心靈上立下了要追隨爺爺的腳印。
的確,爺爺的話也更有一番的哲理。“命運召喚每個人,人在哪里活著都是有苦有樂,窮也好,富也好,心里不苦遂了意愿就好。一個人一種活法。四弟還是株苗,不一定適應每一種土質,但總有一種合適的土壤讓他長得最茁壯”。誠然,每個父母對孩子都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孩子將來有所作為,對他的愛好強加干涉,甚至將它完全淹沒。這其實已經違背了孩子發展的規律,導致了孩子在成長中的困惑。父母們這種拔苗助長的方法,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四弟的命運也將如此。如果媽媽能讓四弟在自己喜愛的領域中自由發展,那他的人生也許能變得更加精彩。
這篇文章讓我思索萬千,也讓我懂得有時愛也會讓人迷失方向,誤了孩子的一生。請天下的母親好好讀讀這篇文章,體會一下其中的滋與味。
高亭中心小學六年級:趙翊吟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 (字數:800)
最近,我看了一篇關于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兒童歷險小說《湯姆。索亞歷險記》,小說中的主人公―湯姆。索亞是個有理想有抱負也有煩惱的男孩,他是一個天真活潑又調皮的典型美國少年。他生性活潑,善于說謊,會搞無窮無盡的惡作劇,卻又不乏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小說的主要內容是:湯姆為了擺脫枯燥無味的功課,虛偽的教條和呆板的生活環境,他們作了種種冒險來改變自身的環境;去墓地探險,他和哈克親眼目睹了一起兇殺案,在無辜者即將遇難時,湯姆勇敢地站了出來,指證兇手。后來,兇手逃了。學校里的老師組織學生去野炊,在一個山洞里,湯姆和貝基突然發現了兇手,雖然如此,可兇手最終還是被活活餓死了。湯姆和他的朋友們成了當地了不起的英雄。
當我看到“第二章”―無奈刷墻,戰績輝煌中的“湯姆一只手拎著一桶灰漿,另一只手拿著一把長柄刷子。他環顧柵欄,所有的快樂,立刻煙消云散,心中充滿惆帳”的時候,想到:在過去外國的生活中,他們的生活真是艱難,那些像湯姆那樣大的孩子還要刷墻,干家務,才知道現在我們的生活比他們要好很多。雖然現在改革開放了,生活漸漸變好了,可在西部地區的人們還是吃不到飯,就連一日三餐都不全,更別說那些孩子上學的事了。
當我看到“第九章”―墳地慘案,波特受過中的“突然醫生猛地把對手摔開,抓起威廉斯墳上那塊重重的碑,一下子把波特打倒在地。與此同時,印第安。喬乘機把刀子一下子全捅進了醫生的胸膛”的時候,想到:過去的外國與中國差不多,也是隨便殺人,有時還拿殺人尋開心。如果故事發生在現代,那么印第安。喬一定會被判死刑,波特也是一樣。我一想到“殺人”兩字,立即就毛骨悚然,這樣傷天害理的事只有不孝子才做得出來。
當我看到“第三十一章”―得而復失中的“這時,不到二十碼的地方,有只手,拿著蠟燭,從石頭后面出來了。湯姆大喝一聲,那只手的主人―印第安。喬的身體立即露了出來”的時候,我嚇了一跳,心想:這樣湯姆和貝基會不會被殺掉,或者是被殺后做成人肉包子?還是他們給他帶路出去,還是。。。。。我害怕極了,我實在是不敢再往下看了,可是強烈的好奇心趨使我拿起了書。噢,還好,還好,是好的結局,印第安。喬以為是法官派人來捕他,被嚇跑了。
這篇歷險小說的結局是美好的:湯姆和哈克兩人意外地發了橫財,轟動了圣比得堡這個窮鄉僻壤的小村鎮。最后,湯姆和哈克組織了一個隊―海盜。
讀(牛頓)有感 (字數:100)
今天,我讀了一個故事,是寫牛頓的。牛頓有一次請朋友在家里吃飯,可因為他要做一個實驗,還沒有開始吃飯就迫不及待地跑進了實驗室。朋友以為是輕視他,很生氣,就把所有的食物全吃光了,還把一根骨頭放進牛頓的盤子里。大搖大擺地走了。這時,牛頓從實驗室里走出來,看了盤子里的骨頭說;“原來,我已經吃了呀,我還以為我沒吃呢!”下一篇: ——讀《駱駝祥子》有感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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