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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后感
寒假里,我利用閱讀時間看了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福爾摩斯探案集》。
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是個私人偵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頭腦,聰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邏輯分析。他可以在看見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準確說出他(她)的職業,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經破過一個叫“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案中有一個叫做斯臺普吞的罪犯帶著“魔犬”假裝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獵犬先后害死過兩人。福爾摩斯運用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調查研究,發現后并處置了他。
在現實當中,我也曾經遇到過這樣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問他:“爸爸,你剛才去過哪兒?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說:“我到過臥室和廚房,到臥室拿衣服和梳頭,在廚房炒菜。”我想:梳頭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臺上抄的,這兩個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應該會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過去檢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還安安靜靜地躺在地板上哩!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從報紙、電視上知道壞人雖然有,但是并不像我們想得那樣可怕,只要我們向福爾摩斯那樣,運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壞人作斗爭,正義最終將戰勝邪惡。地球將變得更和平,更美好!
海安縣海陵小學四年級:林梓櫟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 (字數:2000)
世界著名偵探,驚人的智者------《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
“我們把他視為對我們消滅邪惡和糾正錯誤的渴望的一種完美表達。他是個超凡之人,給我們這個乏味的世界帶來新奇的刺激,給我們偏頗的心靈帶來冷靜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們失敗者的成功榜樣,是我們自我禁錮中的勇敢脫生者。”——“福爾摩斯學”研究專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爾摩斯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世界著名偵探,是一位驚人的智者。他勇敢機警,具有高超的偵探、分析、推理、判斷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經歷;關于煙灰,他能夠辨識一百四十多種;對各種不同職業人的手形他極為熟悉;就是憑褲管上的幾片泥點,也可以判斷罪犯作案的行跡……
福爾摩斯偵探故事對人的啟發之大,就連愛因斯坦在寫《物理學的進化》一書時,也忍不住用了它來做全書的開頭。他從福爾摩斯的偵破過程,說到科學家尋找自然奧秘的一般方法。人們一定很想知道:福爾摩斯為什么能夠在錯綜復雜的疑案中獨具慧眼,出奇制勝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識呢?柯南道爾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給我們開出了一張怪有意思的簡表:
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學識范圍:
1、文學知識——無。
2、哲學知識——無。
3、天文學知識——無。
4、政治學知識——淺薄。
5、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對于茛蓿劑和鴉片卻知之甚詳。對毒劑有一般的了解,而對于實用園藝學卻一無所知。
6、地質學知識——偏于實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質。他在散步回來后,曾把濺在他的褲子上的泥點給我看,并且能根據泥點的顏色和堅實程度說明是在倫敦什么地方濺上的。
7、化學知識——精深。
8、解剖學知識——準確,但不系統。
9、驚險文學——很廣博,他似乎對近一世紀中發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細。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劍拳術。
12、關于英國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實用的知識。
從這張簡表你可以發現,福爾摩斯的知識是有著它自己的特定結構的。實際上這就是柯南道爾所主張的偵探人才的知識結構。當然,由于受當時科學發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來,它還遠非最佳結構,但是,他給我們的重要啟發是:
第一,要實現某種功能,必須有相應的某種結構才行。結構不同,功能也會不同。
第二,單有一門知識是不夠的,必須有多門知識。知識面要廣,是圍繞某種目標的廣。
第三,在多門知識中,哪些知識應該充分掌握,哪些知識應該達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識只要略知則可等等,以實現功能的需要為準。
第四,這些知識不像倉庫中堆積起來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結構組織起來的化合物。
第五,與實現這些功能無關的知識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這些知識并不全是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豐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1,福爾摩斯的存在性推論
福爾摩斯的原型,據道爾自己在《真實的福爾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敘述,是根據他的醫學院導師dr.bell(也就是中國通常翻譯的貝爾教授)而來。但是,就是貝爾本人似乎不喜歡這樣的說法。我個人也覺得這是道爾在那位真實原型的要求下誤導讀者。
我覺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實存在于倫敦。當然,這位偵探先生不叫福爾摩斯也不住在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爾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類似的“咨詢偵探”工作。也就是說,我認為福爾摩斯是來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個性大概不會象福爾摩斯那么鮮明,他的演繹法大概也不會每次都管用,但這個倫敦的天才偵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幾個案件-四簽名,巴斯克威爾的獵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險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這位真實偵探的辦案記錄。而歸來記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爾虛構的。特別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爾編造的。這里有兩種可能,一是這位真實的偵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來一樣隱退了。而當時柯南道爾和報社簽了合同進行連載,不可能中途停筆,所以不得不編造。而冒險史和歸來記中少數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為當時沒有好的案件可以寫而編造的。
關于這個理論的直接證據的確沒有。但是,近年來有許多美國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國一位也姓福爾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師聯系在一起。說他和大師可能是堂兄弟之類之類。
溫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爾摩斯研究《福爾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經在倫敦圖書館里找到作者為亨利?華生(henrywatson)的醫學著作。這與其說是華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說華生在紀錄福爾摩斯案件的時候使用了約翰(john)這個假名。
另外,垂福爾?豪爾(trevorhall)在他的福爾摩斯的大學與學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college”中居然在相應年份的劍橋三一學院學生名單中查到r?馬斯各雷夫(r.musgrave),這很可能就是福爾摩斯大學同學,馬斯格雷夫禮典的委托人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reginaldmusgrave)。
這些似是而非的間接證據,都有不少漏洞。福爾摩斯,華生,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見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沒有。華生在很多情況下為了照顧到委托人的隱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據實而書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完全依賴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記性。所以,我們若是像原旨主義者一樣相信道爾原著的每一句話,很快就會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這也為福爾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難和樂趣。分辨哪些是華生的筆誤(或者故意隱瞞),哪些是可以引導我們探知真相的證據,恰恰是福學最具挑戰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爾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羅伯特爵士(sirsidneyrobert),和全注釋版福爾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williamb.baring-gould),溫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和我最喜歡的垂佛爾?豪爾(trevorhall),在作品開篇,能夠理智地意識到自己在研究一個公認的虛構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師當成一個存在的歷史人物。這大概是所有福學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爾摩斯的存在性推論2
我的朋友并不認為福爾摩斯真實存在,但是他認為案件是存在的。身為醫生的柯南道爾可能經常以法醫的身份協助警方辦案,對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茍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時,恐怕時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當時警方放棄的疑案攢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謂演繹法進行分析給出自己的結論。為此,他虛構了一個“咨詢偵探”福爾摩斯和醫生助手華生,并把這些換過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給報社發表。這種說法就可以解釋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不時流露的對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評之后,他開始連載。在積攢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編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測是因為福爾摩斯故事里的情節有時候太過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隨機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爾借用當時的案件,自己加入情節改造而成。
3,關于福爾摩斯的歷史。
福爾摩斯作為一個人格來研究其實是蠻有趣的。(我建議各位去研讀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這是任何一個sherlockian都會反復閱讀的經典。其次,我推薦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個故事中,歇洛克簡直如機器一樣精確冷酷,一點點似有若無的溫情使他的個性變的更復雜。這也是我認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爾摩斯專家認為他對女性的排斥很可能來自于他幼年和母親的不愉快(sirsidney,mr.hall)。當然這種把心理問題都歸罪于年幼時與父母之間的問題,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論調,我并不是很喜歡……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麥可羅夫特也在與人交流和異性關系上存在很嚴重的問題,所以這種心理問題可能的確和他們兩個所共有的歷史有關-也就是幼年時期的家庭問題。
一個很極端又富于戲劇化的解釋認為歇洛克的母親因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親殺死(hall),而后者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受到應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終生討厭女性,對警察毫無好感,堅持自己的“正義”標準。他所進行的“咨詢偵探”幾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兇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對后者進行“正義”的審判。當然……這是有點太過戲劇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歡這個說法。
4,福爾摩斯的心理問題。
福爾摩斯最主要的心理問題是憂郁癥,種種跡象都表明他絕對是抑郁狂躁型憂郁癥(bipolardisorder)患者。這一型的憂郁癥患者時而充滿精力,可以連續工作幾天幾夜,極其興奮,脾氣暴躁,感官異常靈敏,;隨之爾來的是連續幾個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現乏力,沒精神,對什么都提不起興趣,可以懶在床上一天不動,厭食……這難道不就是福爾摩斯嗎?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興奮的工作,沒有案件的時候就懶在家里跟華生發牢騷“倫敦沒有具有天賦的罪犯了!”在沮喪到極點的時候甚至需要可卡因來維持生命……對于福爾摩斯來說,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則他大概會因為過度沮喪而自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憂郁癥患者腦部運作方式和精神分裂類似,以分散無連續性的思維為主要癥狀之一,換言之,他們都不具備邏輯思維的能力。然而,考慮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憂郁癥患者,同時也是美國大文豪……對這個問題,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爾摩斯大概有偏執傾向(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偏執的對象當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謂“高于一切的絕對正義”。然而,我并不認為福爾摩斯患有與他的憂郁癥同等程度的ocd。畢竟他并沒有懷疑周圍所有人都是“非正義”的,也并沒有用自己的條條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還的ocd還遠沒有達到人格障礙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許偏執而已。
然而無論是憂郁癥或者偏執都無法解釋他對女性的冷淡。這可能的確是來自于他過去發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戀,因為麥可羅夫特也對女性冷淡。
再順帶說說麥可羅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閉癥(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就他們兩個的心理問題來說,對于“母親外遇-父親謀殺母親-父親逍遙法外”的推論也并非那么虛無縹緲。
5,福爾摩斯和開膛手杰克。
很多人談論過這個問題……有很多關于這個話題的電影和游戲。一般認為福爾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開膛手杰克活動的一年,不過34歲,也就是四簽名之前的事情,當時華生應該還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為什么福爾摩斯探案集里沒有寫到,甚至連提都沒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釋,福爾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爾摩斯成功的偵破了這個案件,否則開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殺掉5個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詳情,甚至可能連柯南道爾都不知道具體情況。
按照我朋友的解釋,福爾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爾也拿這個案子沒轍,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實上,柯南道爾在開膛手杰克案發之后,的確提出了自己對兇手身份的推斷。只不過他和當時警方的推斷是一樣的,認為是最后一個犧牲品:瑪麗?凱麗的丈夫,為了恐嚇懲罰自己的老婆而犯案。這個推論不但和當時的目擊證詞不符,也不符合開膛手杰克的犯案軌跡。
6,大腦與心。
英國一位在舞臺上扮演過福爾摩斯的人說:“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腦沒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無法同意這種說法,福爾摩斯對案件的精確推斷來自于他的大腦,但是對正義與否的判斷卻來自內心。
7,華生。
福爾摩斯到底是否需要華生?很多人認為是作者柯南道爾,而不是福爾摩斯,真正需要華生。我比較同意這個看法,柯南道爾需要一個敘事者,而福爾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樣,如果有可能,盡量自閉。但是我的另外一個朋友卻不同意,他認為福爾摩斯需要一個敘述的對象,因為敘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辦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話正說明了這種關系:“在他晚年我們的關系是特別的。他是一個受習慣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狹隘而根深蒂固的習慣,而我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之一。做為一種習慣,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煙絲,陳年老煙斗,舊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體面的習慣。每當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個在勇氣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時,我的用處就顯出來了。但除此以外我還有別的用途。對于他的腦子,我好比是一塊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維。他愿意在我面前大聲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話也很難說就是對我講的,大抵對墻壁講也是同樣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說,一旦養成了對我講話的習慣,我的表情以及我發出的感嘆詞之類對他的思考還是有些幫助的。如果說,我頭腦的那種一貫的遲鈍有時會使他不耐煩,這種煩躁反倒使他的靈感更歡快地迸發出來。在我們的友誼中,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處。”或者說,福爾摩斯需要一個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來說,福爾摩斯的確對華生很有好感,曾經多次堅持華生留下來進行委托人面談,并且把華生從度假中拖出來跟他一起偵破案件。如果拋開柯南道爾不談,福爾摩斯的確是把華生當成朋友的,這種友誼讓歇洛克的無邊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點人性,同時也讓他更迷人了。
8,jeremybrett.
他是我認為的最偉大的福爾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爾摩斯連續劇dvd。我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曾經在電視里看過,對他的迷戀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后來我又看過很多福爾摩斯電影,沒有一個人超過jeremy,無論是從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后來被認為因為扮演福爾摩斯太過投入而陷入憂郁癥,這種說法太過極端,他的憂郁癥是因為妻子去世的緣故。
不過jeremy對福爾摩斯的詮釋的確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為故事中柯南道爾對福爾摩斯的過去基本上沒有提及,所以為了讓福爾摩斯變的更豐滿,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爾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樣的地方,有什么樣的保姆和家庭教師等等……這樣福爾摩斯就由一個簡單的形象變成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這也是為什么他扮演的福爾摩斯如此維妙維肖的原因。
(有一種說法是莫利亞蒂教授曾經是歇洛克和麥可羅夫特的家庭教師……)
柯南·道爾(1859——1930)
英國杰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畢業于愛丁堡醫科大學,行醫10余年,收入僅能維持生活。后專寫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幾經退稿才發表,以《四簽名》聞名于世。1891年棄醫從文,遂成偵探小說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亞丑聞》《紅發會》、《五個桔核》等。1894年決定停止寫偵探小說,在《最后一案》中讓福爾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廣大讀者對此憤慨,提出抗議。柯南道爾只得在《空屋》中讓福爾摩斯死里逃生,又寫出《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歸來記》、《恐怖谷》等偵探小說。塑造的福爾摩斯已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任務。福爾摩斯的辦公地點也成了旅游點。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涉及當時英國社會現實。對于其藝術成就,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曾說:“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那么大的聲譽。”柯南道爾被成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成為世界最暢銷書作家之一。
這就是家喻戶曉的大偵探--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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