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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歷史人物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很早生活在青藏高原一帶。有的以游牧為業,有的以農耕為生。他們的紡織業和治濤業平也很高。
吐蕃人飼養牛,馬和單鋒駝等,種植青稞,小麥和蕎麥。吐蕃人已會制造金屬器血和鎧甲,兵器。將士的鎧甲精良,用勁弓利刀都很難穿破。全副鎧甲的士兵,全身只露兩個眼窩。吐蕃習俗以戰死為榮,一家幾代人連續戰死,被看做‘榮譽甲門’。
7世紀前期,吐蕃杰出的贊普松贊干布統一青藏高原,定都邏些。松贊干布仰慕中原文明,幾次向唐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給他。文成公主入吐蕃,密切了唐蕃經濟文化交流,增進了漢藏之間的友好關系。
松贊干布少年時,父親遇害,貴族舉兵叛亂,他在動亂中繼位。年少的贊普,驍勇而有謀略。他依靠叔父和親信大臣,團結各方力量,很快平息叛逆,穩定了局勢。
而我所喜歡的文成公主可是個才女!文成公主自幼熟讀詩書,是個有才識的女子。她出嫁吐蕃,帶去許多書籍和谷物,蔬菜種子,還帶去大批手業大臣。從此,吐蕃人學會了平整土地,種植蔬菜,學會了養蠶剿絲,防治刺繡,等等。
文成公主的進入,使吐蕃有了新的開始,我們應該永遠記住文成公主一樣的歷史人物。
喀什2中初一:古力吉娜提
水仙 (字數:650)
我最喜歡的花是水仙,因為它沒有一點俗氣。不光外表上是這樣,它的本質也是這樣。我國栽培水仙花的歷史已有一千多年,它的娟麗素雅,與蘭花的清香淡雅、菊花的涵貞高雅、菖蒲的瀟灑清雅共稱花中“四雅”。
在我的書桌上也放著一株水仙。用一個小小的瓷缸裝著。其實與其說是“缸”還不如說是“筒”,就像一個筆筒一樣。缸底不是直接放在桌面上的,它的底部有三個瓷青蛙,瓷缸便就架在那青蛙背上,瓷青蛙與瓷缸是固定的。這個缸和它里面栽的水仙一樣漂亮,它的底色是白色的,上面畫有一些竹子,青翠青翠的。缸里裝著些許清水,水仙就從中伸出了它翠綠的身軀,長得很直,它的葉子向四方散開,雖然是散開,但給人的感覺總是直的。缸里還有些潔白的石頭,固定著它的根。因為我的水仙小,要是很大的話就不需要石頭來壓。為了養好它,我去網上查找養水仙花的方法。依照說明,我精心的呵護它,天晴時,我把它端去曬太陽,雖然它并不多,并不大,只有一株,幾根葉片,但我就是喜歡小的,因為它秀氣。再說了,書桌上擺個大的還顯得不倫不類。我每隔兩、三天就給它換一次水。過了一段時間后,我在它的幾根葉子中發現了兩個小小的,綠色的花苞。
一天下午,我驚喜地發現那兩個小花苞開了,雖然沒有全部展開,但也足顯出它的娟麗素雅。白色的花瓣,黃色的花蕊,一聞,有一股清新秀美的香味,又有點像迎春花的味道。我不知道這花是從水仙的根部長出來的還是在葉片上分出來的。有的花垂著,有的花立著。我眼前的這盆水仙仿佛是從水中站起的玉女,冰清玉潔,一塵不染。
水仙有許多優點,比如它不需占很大的地方,就當在桌上擺個筆筒就行了,不像那些室內盆栽植物有個那么大的瓦盆。再比如它無需土壤,要的只是一些清水,不會弄得很臟。最方便的就是不需澆水,只要過幾天換一次水就行了。它那秀美的花兒能給房間增添一些整潔與清新。種種這些,便是我喜歡水仙的原因。
我喜歡閱讀書籍 (字數:45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有的喜歡下棋,有的喜歡打球,有的喜歡養花,有的喜歡畫畫,而我則喜歡閱讀書籍。
記得那是我剛上幼兒園的時候,大約五歲吧。那天,我看到媽媽在看一本封面很好看的書,等媽媽放下書后,我一個箭步沖上去,拿起媽媽的書看了起來??赡菚r的我還不識字只看書上的插圖。媽媽看見了,便問我:“彤彤,你是不是喜歡看書呀?”“嗯,嗯!”我沖著媽媽點了點頭,“那我去買一些漫畫書給你,小說你是看不懂的!”沒想到,第二天,媽媽真的買了幾本漫畫書給我,我看了以后便對它們愛不釋手。從那以后,我便愛上了讀書。
讀一年級的時候,我開始讀一些注有拼音的作文書和童話書。遇到不懂的字,會虛心向爸爸媽媽,老師和同學請教。
升入了六年級,我迷上了小說。在我的書架上,擺滿了“陽光姐姐”伍美珍,“辮子姐姐”郁雨君,作家楊紅櫻的各種小說。我也學會了寫讀后感。這不僅使我學到了各種道理,還提高了我的寫作能力。
閱讀書籍是個很好的愛好,它能通過各種“行徑”,是我們開闊了視野,學到了知識。它像一把鑰匙,為我開啟了成功之門;它像一葉扁舟,載著我駛向成功的彼岸;它像一架梯子,幫我登上了知識之山。
閱讀書籍是我的愛好,它幫我提高了成績,我要認真學習,以優異的成績來報效祖國!
邱金元紀念小學六年級:陳黃彤
我最敬佩的人 (字數:650)
敬佩,其實很簡單。
我有個非常好的朋友,我倆是班里最令人羨慕的一對,可誰知道,我因為一個錢包誤解了她。那日,天空烏云密布,黑壓壓的烏云直向學校撲來。學校放學了,我倆和一個同路的伙伴急速地往家趕,生怕被即將落下的雨澆成“落湯雞”。“咦,那是什么?”眼尖的同學叫了起來,我低頭細看,原來是一個既不時尚,又臟兮兮的錢包,泥濘的腳印呈現在上面。朋友蹲下,撿起那個錢包,里面有五元。“哎,不理它了啦,快走,要下雨了。”我見她拿著錢包,說道。“不然,我們分了吧!”那位同學說。我倆氣憤地否定了。朋友決定在這兒等失主,我二話不說立馬答應了,可那同學卻扭頭就走,剩下我倆孤零零地待在街上。
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半個小時也過去了。我急不可耐,生怕回家晚了會吃一頓“竹筍炒肉絲”。她依舊耐心的等待著……
那場雨雖然沒下成,但是天卻漸漸黑了下來,我擔憂地望著墨黑的天空、星星點點露出的燈光,急了,氣了,對她大吼:“你真是不開竅??!直接送到學校保安室就行了,害我在這里陪你等半天,回家肯定會被罵!”我憤憤地走了,但她,還在等著。
第二天,我聽說她后來在那兒還等了許久,直到后來家長找到她,教育了她一頓,她才不情愿的把錢包放在“失物招領”處。
我奇怪,為什么她明知晚回家會被批評,還是等了又等?為什么她明知可以將錢包放在保安室然后就走,還是在路上站了很久?為什么她明知那個破爛的錢包里只有區區五元,可還是孤獨地站在那翻了又翻,想找出聯系的方式?我想不明白,找她問了個明白。
她面對我一連串的問題,從容的回答到:“因為那是錢包??!有人丟失的錢包啊!丟錢包的人會很著急的,所以我一定要等失主回來拿錢包??!為了失主能找到錢包,我就顧不上什么了。”就這么簡單,我驚異,“因為失主會著急”這么簡單的理由,就使她苦苦等候許久,我沉默了。
自那以后,她就成了我最敬佩的人,原來敬佩,很簡單。
四川綿竹市七一大西街小學四年級:陳沁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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