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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牛虻》有感
看完小說《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淚,在震撼中回顧了牛虻的一生。這時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濤洶涌的大海,無情的擊打著礁石,并且伴著寒風的呼嘯聲……
我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騙,被無恥的神父卡爾迪出賣,無辜的挨了一記瓊瑪的耳光。一些片斷還在我的眼前停留:當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時,他狂笑著用錘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這么容易”他喘著粗氣“我真是一個白癡”、他計劃制造投海自盡的假象,他留了兩封簡短的“遺書”,一封寫著:我相信過您,正如我曾相信過上帝一樣。上帝是一個泥塑的東西,我可以用錘子將它砸碎。您卻用一個謊言欺騙了我。另一封則寫著:去達賽納碼頭找我的尸體。他在大雨中離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筆跳過(十三年被寫成中斷的友誼),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費利斯•里瓦雷茲,他成了一名優秀的諷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間的折磨,聽者都覺寒心。從好好的富家子弟淪落為殘疾在甘蔗園賣苦力,在斗牛場里干臟活,忍受著病痛當小丑,受盡了屈辱,他對瓊瑪說過一些話,讓人震撼,我絕對忘不掉,他說:“你想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許有靈魂——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嗎?你對一切都以慈悲為懷——你可憐那個穿著傻瓜衣服、掛著鈴鐺的肉體——你可曾想過那個凄慘的靈魂,那個甚至沒有五顏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靈魂?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冷得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感受到鞭子一樣的譏笑——他們的狂笑就像赤紅的烙鐵燒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過頭去——在眾人的面前那樣無依無靠——因為大山不愿壓住它——因為巖石無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夠逃進某個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個靈魂已經麻木——想喊無聲,欲哭無音——它必須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說八道!你究竟為什么不笑出聲來?你沒有幽默感!”誰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這本書的最后堪稱精彩!蒙泰尼里因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質,使他成為了紅衣主教,受萬人愛戴,也因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襲擊中被捕,看樣子亞瑟還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親,他最愛的人啊!
在獄中,他受到最殘酷的刑罰,只要動一下,皮帶就深深地陷進他的肉里,他還有重病,這種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過他一次,這一次,牛虻告訴他,他就是他的兒子,一陣幸福和激動過后,亞瑟讓蒙泰尼里選擇,是要他還是上帝?他……選擇了上帝,放棄了心愛的兒子。不久過后,亞瑟被押往刑場,臨死前他堅決不懺悔,這多荒唐!不向上帝懺悔而走進墳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綁,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燦爛的笑容,調皮的問“我就在這棵樹下被槍決么?”他直視馬槍兵,然而,他們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亞瑟致死的那一槍不是自己打的,而亞瑟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伙計們,打得太差了!”“再來一次。”“上校,你帶來了一支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看看能否把他們調理好些。好了,伙計們!把你的工具舉高一些,你往左一點。打起精神來,伙計,你拿的是馬槍,不是煎鍋!你們全都準備好啦?那么來吧!預備——舉槍——”他臨死還這樣說,還執行自己的死刑,看樣子,他對蒙泰尼里已經不報希望了,他死而無憾了嗎?
接著,蒙泰尼里趕來了,亞瑟卻說:“padre——您的——上帝——滿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嚇壞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經錯亂了,這是必然的結果。我真搞不懂,一開始放棄這個職位多好!到頭來還要傷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實就是一只披著慈善的面紗的惡狼!一個多么虛偽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亞瑟了,他現在叫
————牛虻!!
在給瓊瑪的遺書中,他開頭便寫道:
親愛的吉姆(瓊瑪的昵稱):
這時,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淚,我是為瓊瑪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亞瑟!接著就是我最為熟悉的一段話:“我就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的人團結起來,給他們予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見到宏業之實現。至于我嘛,我將走進院子,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看著已經死去的亞瑟寫的信,讓人覺得真的非常難受!
她也流下了久違的眼淚。“是的,水很深,很冷”剛擺脫陰影的她,再一次陷了進去!
這段話引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生命對人來說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一個人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這樣,在他臨死的時候,能夠說,我把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人生最寶貴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奮斗.
亞瑟做到了!
讀《牛虻》后感 (字數:800)
高二(1)高云清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13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13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13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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